四川信托状告山东富邦盛世地产等,案由系执行异议之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张林霞 7.0w阅读 2021-11-08 10:00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1月8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2021-11-09 13:30,案号为(2021)川01民初4536号,案由系执行异议之诉,上诉人/原告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张卓民,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郑国彩,张锋。

四川信托状告山东富邦盛世地产

  据悉,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06-24,法定代表人为胡克春,注册资本为1000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营销策划。公司由张卓民持股90.0090%,张锋持股9.9910%。该公司有两家对外投资企业,山东济宁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986起,作为被告的785起;共475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068条裁判文书,涉及案件总金额21626.95万元;共5条被执行人信息;共69条被限制高消费;共89条终本案件。

  另悉,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01-09,法定代表人为张作华,注册资本为6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城市开发、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业投资。公司大股东为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8.4553%。

  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90起,作为被告的179起;共45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63条裁判文书,涉及案件总金额11808.18万元;共11条被限制高消费;共24条终本案件。

  另外,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0-04-16,法定代表人为黄晓峰,注册资本为3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公司大股东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0388%,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刘沧龙,持股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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