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尚怡麟状告小米,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6.8w阅读 2021-10-09 17:03

  乐居财经 10月9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上诉人/原告为嘉尚怡麟(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尚怡麟),被上诉人/被告为成都分享信息传播有限公司、小米,第三人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将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1)京0491民初21108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小米曾涉司法案件8807起,行政处罚记录10条,罚款总金额为20.15万元。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8056条,涉案总金额为8461.9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9.37%,涉案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最多。

  嘉尚怡麟成立于2017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琳。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版权贸易;企业管理等。该公司由林琳持股51%,史明锋持股49%。

  小米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注册资本18.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雷军,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雷军,持股约77.8%。

  目前,小米对外有38家投资企业,包括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小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瀚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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