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康电气旗下公司被行政处罚,因未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1w阅读 2021-09-25 22:55

 乐居财经 9月25日,浙江帅康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营销”)因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以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遭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处罚金5万元。决定文书号为余市监处罚〔2021〕851号。

  企查查显示,帅康营销曾涉法律诉讼128起,其中司法案件87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61条,案件总金额为635.9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46.15%。

  帅康营销成立于2005年12月1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新建。该公司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零售等。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100%。目前,该公司旗下有4家对外投资公司,包括宁波帅康集成灶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尊享贸易有限公司等。

  帅康营销官网显示, 帅康营销专业生产销售吸油烟机、燃气灶具、集成灶、消毒柜、电烤箱、电蒸炉、微波炉、洗碗机、热水器、壁挂炉等厨卫电器产品。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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