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纳克状告野马汽车,案由系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7.0w阅读 2021-08-27 17:09

  乐居财经  8月27日,企查查显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汽车”)新增两则立案,案由均为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于8月27日立案。

  据了解,一则案件案号为(2021)川0112执4206号,另一则案件案号为(2021)川0112执4205号,原告均为成都天纳克富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被告为野马汽车。

  据企查查资料显示,成都天纳克富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朱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气系统产品并销售自产产品。公司由天纳克(大连)排气系统有限公司持股55%,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徐晓明,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范围为汽车制造与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研发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公司由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

(责编: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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