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状告浙商财保等,案由系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赵微 7.2w阅读 2021-07-31 08:02

  乐居财经 赵微 7月31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身份为原告,案由系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该案案号为(2020)粤03民终29209号,开庭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09:33,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上诉人/原告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煜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乐居财经查阅获悉,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亿元,成立于2012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何骋,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359起,案由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居多,有裁判文书记录279条,案件总金额为3027.1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1.12%,涉案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最多。

  深圳市煜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袁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等。该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6起,有终本案件记录1条,未履行总金额114.02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条。

  另悉, 金地集团1988年初创于中国深圳,1993年开始经营房地产业务,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600383.SH),法定代表人凌克,注册资本451458.3572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兴办各类实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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