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服务人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6.8w阅读 2021-07-27 19:52

  乐居财经 吴文婷 7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通知。

  《清单》明确了物业服务人提供的一般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环境维护、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五大类、110 项物业服务事项。

  其中,《清单》指出,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服务人相关人员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同时,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经过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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