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200万难住?罗永浩收限制消费令 曾直言做主播为还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中新经纬 1960阅读 2020-04-04 19:20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4日电 前一天直播带货成交额过亿的罗永浩,后一天收到了限制消费令。4月2日,由于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锤子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标的198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及罗永浩下发限制消费令。此前一天,罗永浩开启直播带货首秀,成交额破亿。

  被限制多项消费行为

  限制消费令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03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纽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纽海信息”)申请执行锤子科技民事一案,因锤子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锤子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锤子科技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多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中新经纬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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