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近日,乐居财经获悉,沈阳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14643元,案件号为(2021)辽0105执5595号。
据查,沈阳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1-18,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延华,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由陈延华和李佳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对外投资企业沈阳名仕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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