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快“村改居”工作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1w阅读 2021-11-19 18:27

  乐居财经 据乐居财经消息,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村改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了进一步改善城乡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规模等级,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实现各种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石家庄将进一步加快“村改居”工作。

  《通知》明确,到2022年6月底,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所有村委会完成“村改居”;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驻地镇(街道)规划区域内所有村委会完成“村改居”;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驻地镇(街道)规划区域外及其余县(市)政府驻地镇(街道)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基本完成“村改居”。

  《通知》提出,“村改居”要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村委会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

  二是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三是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

  四是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社经”“村企”分离,产权关系明确。

  从基本公共服务来说,新的社区纳入城市社区规划后,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体育、教育、卫生、托幼等基础设施,居民群众将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等的社保、医疗、救助、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从基层治理体系上来说,新的社区居委会设立后,将按照“四有一平台”的标准去建设和管理,具体说就是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壮大社区居委会工作队伍,实现“有人干事”;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有钱办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有场所议事”;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实现“有章理事”;进一步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届时,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会更加细致、社会治理的能力会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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