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云南普锦地产被罚5000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9w阅读 2021-11-17 09:38

  乐居财经  近日,昆明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布了一些列行政处罚公示,涉及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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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云南普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办理从“云兴御府B1地块项目土石方工程”至宜良阿色村的“处置备案卡”的车辆处置,属于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城罚决字﹝2021﹞第02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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