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园物业因违反电力法被罚171.9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1w阅读 2021-11-16 00:28

  乐居财经 11月12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公布《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11月12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名册》,其中,昆明滇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超额收取电费,被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18966.49元(五市监处字[2021]第24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企业信息显示,昆明滇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3日,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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