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金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7.0w阅读 2021-11-24 10:32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1月24日,为了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房住不炒”,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根据条例,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而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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