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东盈商业广场因违法建设被罚款521万 部分办公用房被没收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1.3w阅读 2021-11-11 17:27

  乐居买房讯 日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通知,处罚对象为湖南华泉置业有限公司,处罚原因为该公司在建设芙蓉区华泉商业广场项目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且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罚款高达521万元。


  经查,华泉商业广场推广名是东盈商业中心。

  根据行政处罚书,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东盈商业中心,2017年7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该项目已完成地下室、裙楼建设,1#塔楼建至12层,2#塔楼已建至10层,3#塔楼已建至12层,合计违法建设面积60594.46平方米。

  此外,该公司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也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具体包括2#塔楼的17-28层、3#塔楼13-22层为新增违法建设;裙房一层骑楼封闭、裙房1-5层中庭加建;裙房第5层的部分审批为绿化休闲公共空间的,被擅自封闭围合成办公用房,涉及建筑面积838.96㎡;1#、3#建筑外立面被改变,塔楼审批为未封闭阳台实际封闭;擅自将1#2#3#塔楼标准层每层层高增加约0.2米。

  针对湖南华泉置业有限公司的违法建设行为,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于2016年11月2日进行立案,并最终作出4项行政处罚规定:没收裙房第5层Y轴以北16轴以西的办公室用房面积640.72平方米;责令裙房第5层E轴以南、28轴以西擅自封闭围合作办公用房使用的约838.96平方米,交业主委员会作公共用途使用;对1#、2#、3#塔楼建筑高度超过99.9米以上的部分,责令被处罚人在未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投入使用;对被处罚人处以罚款人民币5210729元。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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