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复 花溪区石板镇建设15公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1.8w阅读 2021-11-05 16:36

15公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乐居买房讯     日前,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黔府用地函〔2021〕3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 2019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花溪区第九批次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贵阳市2019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花溪区第九批次实施方案。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对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 2019 年度城市建设(工矿仓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花溪区第九批次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请示》(筑府 报〔2020〕203 号)做出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1、原则同意你市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在花溪区石板镇摆勺村、羊龙村、合朋村、花鱼井村实施城市建设,将集体农用地 13.2716 公顷(耕地 11.5531 公顷、林地 0.8974 公顷、其他农用地 0.8211 公顷)、集体未利用地 2.0258 公 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0.1402公顷。

  以上共计实施建设用地 15.437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15.2974公顷。

  2、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家和省征地补偿有关规定,及时足 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 安置不落实不得动工用地。

  3、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对于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4、你市要按照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 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5、你市要督促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自然资源管理 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贵阳市2019 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9〕660 号)要求,及时做好建 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将具体供地 情况、备案表分别报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备案。

  据了解,石板镇位于花溪区行政中心西面,紧邻贵安新区和经开区,距离贵阳市中心15公里,处于贵安新区与贵阳市联通的龙头位置。

  全镇行政区域总面积51.6平方公里,辖摆勺村、羊龙村、合朋村、花鱼井村、云凹村、石板一村、石板二村、隆昌村、茨凹村、芦荻村、花街村、盖冗村、镇山村13个行政村和第一居委会、第二居委会、第三居委会3个居委。

  常住人口约2.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2.1万人、流动人口约7000人,主要居住汉、苗、布依等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0%。

  石板镇辖区路网布局横贯东西向的贵安大道、南环线、老中广线、新中广线、黔中路五条主干道,纵向南北连接的花石路、贵安大道与南环线联络线、产业大道、合羊线和天河潭大道,周边区域的铁路货运枢纽和“五横五纵”的道路体系结构为产业聚集和物流集散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条件。同时,规划修建的轻轨S1号线即将在合朋村、天河潭景区建设2个换乘站。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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