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广东多地二手房交易个税调整为1%!!佛山仍保持2%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9823阅读 2021-11-02 10:02

  乐居买房讯 11月起,广东多地二手房交易个税调整为1%!

  近日,广东多地,涵盖东莞、珠海、肇庆、江门、惠州、揭阳、潮州等多市分别公告称:11月1日起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广东多地二手房交易个税调整多地纷纷调整

  此前,东莞二手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或差额的20%,土地增值税不低于5%,本次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后,无疑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以一套300万元的房子为例,可以节省3万元的个税。

  有业内人士认为,近期广东省内多城下调二手房交易个税,或仅是对城市税收政策的一种调整,使其与其他城市保持一致,毕竟,大多数城市执行的都是1%。因此,并不能说明目前政策有所松动。

  值得一提的是,据相关统计,广州、深圳两地早已按照1%标准执行,全省仅梅州市和佛山市尚未执行上述标准,而佛山的二手住宅交易个税核定税率仍保持在2%。

  另据乐居统计,受新房市场遇冷、信贷收缩等多重影响,10月佛山二手房直接创下了年内新低,仅网签2687套、32.37万㎡,套数同比去年10月下滑高达48.2%,更是创下今年新低纪录,比有春节的2月还低。

广东多地二手房交易个税调整

  编辑/审校:乐居七表哥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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