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长春这些人住房!公开征求意见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693阅读 2021-11-02 09:10

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日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长春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那么,什么样的人群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的保障政策都有哪些呢?

  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在本市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新市民是指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和落户未满五年的户籍人口;青年人是指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的常住人口。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最大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

  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市场评估租金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并在租赁管理平台公布。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

  房子是企业自己管理,但是我们对租金有限制,不能高于市场租金的90%,可以更低。我们现在只是在项目征集阶段,还没到申报的阶段,今年年底之前就出来正式文件。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1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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