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一大批名单,有你熟悉的地方吗?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444阅读 2021-11-01 14:23

  近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了一大批与旅游有关的拟确定名单,其中包括11家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8个全省工业旅游示范点、4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9个吉林省5A和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7个丙级旅游民宿、40个吉林省第二批省级重点村(镇)。

  01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根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市(州)文化旅游、发改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以下11家申报单位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拟认定为“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1.长春市红旗街旅游休闲街区

  2.长春市桂林胡同旅游休闲街区

  3.长春市巴蜀映巷旅游休闲街区

  4.吉林市河南街旅游休闲街区

  5.吉林市东市场旅游休闲街区

  6.集安市滨江广场旅游休闲街区

  7.抚松县万良镇步行街旅游休闲街区

  8.前郭县法雅旅游休闲街区

  9.长白山池西区白桦旅游休闲街区

  10.梅河口市爨街(美食不夜城)旅游休闲街区

  11.梅河口市十里铺旅游休闲街区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电子邮箱地址:zykfc123@126.com;电话:0431—85614123。

  02全省工业旅游示范点

  按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经有关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按程序开展综合评定,以下8家单位达到全省工业旅游示范点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全省工业旅游示范点。

  全省工业旅游示范点

  1.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吉林省东鳌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吉林省博大农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吉林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万通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6.大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吉林省长白山百草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8.长小万庄食品有限公司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旅游景区申报和评定工作的意见或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1-85614130。

  03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按程序开展综合评定,以下4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国家4A级旅游景区

  1.长春市天定山旅游度假小镇景区

  2.长春国信南山温泉旅游景区

  3.延吉市帽儿山(恐龙)文化旅游区

  4.梅河口市城市客厅旅游景区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旅游景区申报和评定工作的意见或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1-85614120。

  04吉林省5A、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

  按照吉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经市(州)文化旅游部门自评、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以下19家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达到5A、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吉林省5A、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电话:0431-85614123,邮箱:zykfc129@126.com。

  05丙级旅游民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及第1号修改单,经市(州)文化旅游部门自评、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以下7家旅游民宿单位达到丙级旅游民宿标准要求,拟确定为丙级旅游民宿。

  丙级旅游民宿

  1.和龙光东村归心民宿

  2.舒兰市小城镇普希金庄园

  3.梅河口市徐家小墅

  4.舒兰市上营镇二合村孙家大院饭店

  5.舒兰市小城镇门捷列夫庄园

  6.舒兰市小城镇喀秋莎民宿屋

  7.长白县果园村旅游民宿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电话:0431-85614123,邮箱:zykfc129@126.com。

  06吉林省第二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第二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市(州)文化旅游、发改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定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镇等3个乡镇,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红光村等37个村为吉林省第二批省级重点村(镇)。

  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

  1.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镇

  2.通化市辉南县金川镇

  3.通化市柳河县罗通山镇

  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电话:0431-85614123,邮箱:zykfc129@126.com。

来源:长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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