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征地补偿方案明确:按人均80平方米给予补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907阅读 2021-10-28 18:48

  乐居买房讯  近日乐居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获悉,为保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规范南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避免实施拆迁时错误引用政策,我们拟废止《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关于废止《意见》的说明中重点指出:关于房屋补偿范围的界定已经在南府规【2018】39号第四、第五另行规定,由结合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补四层房屋调整为按补偿人口人均80平方米结合手续办理情况给予补偿。

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网址:http://218.65.178.227:9080/po/f/view-7-8067a2821ad149b49506fb3d3662274a.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nnsgtjzdk@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征地管理科(南宁市锦春路3-1号,信封注明“对南国土资发【2005】1号文的意见”)。邮编:53002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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