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马山片区改造项目有关征收补偿安置及搬迁的补充决定出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6782阅读 2021-10-25 16:21

  乐居买房讯   今日(10月25日),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关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征收补偿安置及搬迁的补充决定】的公告。

  该公告表明了,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实施情况的部分补充决定,如关于安置房(含商铺)、搬迁、本项目完成期限3个方面。

  其中,在搬迁事宜中规定了本项目搬迁期限为2022年3月31日,星月彩虹花苑商住小区一期安置房的交付期限为2021年11月30日,第二期安置房交付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

  以下为具体信息:

  我府就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分别于2015年2月12日、2015年12月1日和2017年8月31日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充通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搬迁期的补充决定》。根据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实施情况,作如下补充决定:

  一、关于安置房(含商铺)事宜

  因安置需要,在星月彩虹花苑商住小区一期安置房旁地块(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3)第2000888),建设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第二期安置房(详见附件1)。

  二、关于搬迁事宜

  (一)本项目搬迁期限:2022年3月31日,所有被征收人应在此之前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

  (二)星月彩虹花苑商住小区一期安置房的交付期限:2021年11月30日,选择第一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应在此之前收取一期安置房。

  (三)选择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第二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其搬迁期限按本条(一)款执行。第二期安置房交付期限:2024年5月20日,选择第二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应在此之前收取第二期安置房。第二期安置房交付前由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实施临迁补偿(详见附件2)。

  (四)搬迁期限变更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有关“征收奖励”“整体按期搬迁奖”的期限相应顺延。

  三、本项目完成期限

  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并完成所有征收相关工作为止。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安置房位置示意图

  2.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第二期安置小区选房详细规则及临迁费用的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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