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今起,青岛市内三区存量房网签启用电子合同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4390阅读 2021-10-21 06:40

  乐居买房讯 方小末 从今天起,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个区域的存量房网签将率先实行电子合同了!

  同时,青岛将继续优化存量房网签合同系统,将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推广至备案中介机构,并共享至不动产登记、税务、银行等部门,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

  据介绍,自2021年10月21日起,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手拉手窗口签约的存量房网签合同实行第三方CA认证电子签名,在电子合同签署完毕后,将生成带有电子签名的PDF版本电子合同,以供买卖双方后续使用。

  同时,在“青岛市网上房地产(https://www.qdfd.com.cn/ )”开通查询功能,提供PDF版本的存量房网签合同的查看及下载,方便群众对存量房网签电子合同的使用。

  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qdfd.com.cn/ 打开青岛市网上房地产,如下图:

  2、点击“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按钮,跳转到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如下图:

  3、跳转到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如下图:

  4、跳转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右边滚动条向下拉,点击“不动产网上查询”,如下图:

  5、跳转到网上查询须知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到查询选择页面,点击“网签合同信息查询”,如下图:

  6、选择查询“存量房合同”类型,录入合同编号后,点击“确定”按钮,跳转到查询结果信息页面,点击“查看”按钮可预览电子合同,点击“下载”按钮可下载电子合同,如下图:

  注意事项:

  电子合同查询及下载应在网签合同备案有效内,且该合同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不包括已撤销、合同备案过期等情形。

  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档案中的网签合同。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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