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啦!海口这个回迁房项目18日起开启选房登记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9907阅读 2021-10-12 09:06

  乐居海口 据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公示,下洋瓦灶片区美舍嘉苑二、三期回迁商品房拟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进行选房顺序号登记,选房顺序号依照协议登记顺序号确定。

  原文如下

  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关于下洋瓦灶片区美舍嘉苑二、三期回迁商品房登记及选房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下洋瓦灶片区被征收人:

  根据下洋瓦灶片区改造项目工作安排,我部拟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进行选房顺序号登记,选房顺序号依照协议登记顺序号确定。请您佩戴口罩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下洋瓦灶项目指挥部办理选房顺序号登记业务并领取《选房顺序号单及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货币化安置协议》《集中购买住房、商业用房协议》《登记顺序号单》均为原件,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的,请按以下要求携带委托材料: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须准备如下材料:

  (1)登记顺序号单原件;

  (2)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货币化安置协议》和《集中购买住房、商业用房协议》原件;

  (4)如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是近亲属关系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书:委托书需依法经公证处公证,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公证的,则委托人须手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拍照,并将照片按A4版彩印(照片要求能看清委托人的面部特征、委托书内容和身份证件信息),受托人须签订《承诺书》。

  二、若被征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智力障碍等的),其监护人须准备如下材料:

  (1)登记顺序号单原件;

  (2)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货币化安置协议》和《集中购买住房、商业用房协议》原件;

  (4)能证明被征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智力障碍等的),双方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医学证明、居/村委会/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须签订《承诺书》,若监护人委托他人选房的,受托人除了须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再准备第一条所列材料。

  看房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31日(9:00-11:30,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选房顺序号及选房通知书》前往美舍嘉苑二、三期现场参观样板间,具体参观流程到美舍嘉苑二、三期现场了解。被征收人如有回购铺面的,看房同时可参观铺面。

  另外,选房工作将于2021年11月2日至13日进行。届时,请您依照《选房顺序号单及选房通知书》内规定时间到我部进行选房。具体选房事宜和所须携带材料请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留意现场公示的《选房须知》。

  选房当天将根据以上选房顺序号段依序叫号进行,请您依照号段时间提前到我部等待叫号,如因个人原因过号,请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被征收人在选房完毕后要做好交齐剩余购房款的准备。

  温馨提示:办理大厅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您提前备好材料,谢谢!

  特此通告。

  登记/选房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晋江花园乐居公寓(下洋瓦灶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二楼,电话:65230310。

  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乐居买房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