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这里要拆迁!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已公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1.4w阅读 2021-10-09 16:21

 乐居买房讯 (编辑 阿卷)10月9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炒米浜旧城区改建西部地块项目红线内33户房屋土地。

  征收实施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2021年10月9日)起。

  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补偿金额,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

  征收补偿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

  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

  搬迁奖励费:

  产权调换用房:

  居住保障和奖励补助:

  关于定销商品房奖励和补助:

  搬迁奖励及临时安置补偿:

 拟定的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一个月。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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