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唐山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 丰南碾压群雄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 2.0w阅读 2021-09-29 17:15

  乐居买房讯 近日乐居唐山从相关政府网站获悉2021年度唐山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0869.50亩(合1391.3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7379.75亩(合1158.65公顷),占比83.28%,存量建设用地3489.75亩(合232.65公顷),占比16.72%。

       各区中,占据首位的是丰南区,供应量为7450.5亩(合496.70公顷),所占比例为35.70%。汉沽经济开发区供应量为2372.85亩(合158.19公顷),所占比例为11.37%,位居第二位丰润区供应量为2244.05亩(合156.27公顷),所占比例为11.23%,位居第三位路南区以2061.75亩(合137.45公顷)的供应量位居第四位路北区以1827.9亩(合121.86公顷)的供应量位居第五位高新区则排在第七位

唐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唐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唐山市辖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供应结构中,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最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位居第二位,交通运输用地位居第三位。

唐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唐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具体文件内容如下:

2021年度唐山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施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及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1]7号)要求,结合市辖区2021年土地市场供需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编制了《2021年度唐山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宏观调控的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结构,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城乡统筹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各区主体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工矿仓储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在项目审批和供地环节中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避免粗放利用、低效闲置。

  4.供需平衡原则。充分研究需求用地单位的项目投资规模和可以实现的土地供应量,力求做到在既定供应总量的前提下,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尽量切实满足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用地的需求。

  5.有保有压原则。紧密结合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支持优化结构调整和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予供地。继续支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禁止别墅类供地。

  三、计划指标

  (一)计划编制范围及供应期限。此次计划编制范围为市辖区范围,包括: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古冶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经济开发区。此次计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0869.50亩(合1391.3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7379.75亩(合1158.65公顷),占比83.28%,存量建设用地3489.75亩(合232.65公顷),占比16.72%。

  各区中,路北区供应量为1827.9亩(合121.86公顷),所占比例为8.76%;路南区供应量为2061.75亩(合137.45公顷),所占比例为9.88%;高新区供应量为1175.55亩(合78.37公顷),所占比例为5.63%;开平区供应量为1394.1亩(合92.94公顷),所占比例为6.68%;丰润区供应量为2244.05亩(合156.27公顷),所占比例为11.23%;丰南区供应量为7450.5亩(合496.70公顷),所占比例为35.70%;古冶区供应量为805.95亩(合53.73公顷),所占比例为3.86%;海港经济开发区供应量为609.6亩(合40.64公顷),所占比例为2.92%;芦台经济开发区供应量为725.70亩(合48.38公顷),所占比例为3.48%;汉沽经济开发区供应量为2372.85亩(合158.19公顷),所占比例为11.37%。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21年度计划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59.35亩(合37.2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8%;工矿仓储用地8115亩(合54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88%;住宅用地5502亩(合366.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57.80亩(合150.5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82%;交通运输用地4435.35亩(合295.6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25%。

  四、政策导向

  (一)合理确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储备、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实际,在加强土地供应潜力分析和土地市场形势判研基础上,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增强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积极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在测算计划期内建设用地需求量时,坚持效益优先,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大力保障基础设施、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努力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推动土地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严禁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应土地。

  (三)强化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对住房用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省厅工作要求,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2021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规模不得低于近五年(2016年-2020年)平均完成交易量。进一步优化布局,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当在城市建成区、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切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对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落实国家和省稳地价、稳预期要求,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平抑住宅用地价格,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有效防止高价地扰乱市场秩序,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确保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落实

  结合实际,对土地市场分析判研,精准把握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时序和结构,切实提高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质量,严格按计划实施供应。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按计划实施,确保年度计划执行率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府调控职能,确保土地有效供应。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合力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计划控制引导,实施有序规范供地。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所确定的控制指标及用地供应项目,规范有序供应土地。对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而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区政府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土地供应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对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总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等进行研判,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各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按计划实施,确保年度计划执行率。

  附件:唐山市辖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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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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