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拟征地超1.8万/平!涉及5大联合社,征地用于....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1.4w阅读 2021-09-27 15:23

  乐居买房讯  日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连续发布了5条征地公告,5条公告征地范围都位于坦洲镇,面积合计18917㎡。其中2条是关于广珠西线三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的公告,3条是坦洲镇属项目拆迁安置地。

 坦洲前进村共征地12098平

  用于广珠西线拆迁安置地

  根据公告,用于广珠西线三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地,征地范围主要位于坦洲前进村,面积约1.2098公顷(折合约12098㎡),涉征地面积体量小。

  其中,前进村申堂经济合作社征地面积约3826 ㎡,共涉及21宗地块;前进村枝浦经济合作社征地征地面积约8838㎡,涉及23宗地块。

  两社区的征地范围示意图如下所示:

 坦洲镇镇属拆迁安置地共6819平

  涉及3大经济联合社

  其它3宗地块的征地用途用途坦洲镇属项目拆迁安置地,征地面积共6819㎡。

  坦洲镇同胜股权经济联合社征地较多,共征收12宗地,面积6139㎡;坦洲镇合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征收1宗地,面积351㎡;坦洲镇十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征收1宗地,面积约329㎡。

  此外,公告涉及有些地块的权属人,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量单位 ,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核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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