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发文: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7.0w阅读 2021-09-07 11:32

  乐居财经 孙肃博 9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生动实践。

  通知要求,(一)加强项目储备,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规范履行审批程序;(二)强化资金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城市(县)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紧建立完善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市政设施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行物业专业化管理。

  同时,通知要求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2021年已分解落实的具体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通知强调,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相结合工作,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节约集约规范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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