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事关你我,火速收藏!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契税法。
8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这意味着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1997年起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底部附具体变化详情表)
此次契税的出台,在于过去是暂时条例内容,当前升级为税法。这是最大的变化,也体现了税费征收必须基于严格的法律内容。
在此类法律中,也增加了一些内容,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过程中,由于涉及土地交易,所以也需要在税费方面给与明确规定。
今日起执行的《契税法》中,新增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非盈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2、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4、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一条是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非营利性机构的免税,第二与第三条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合法夫妻与合法继承人将享有免税待遇。
契税其它方面还有一些变化,本身和住房的关系不大,但可以有所关注。
买房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在契税法实施前,有传言称,契税税率上升,优惠取消,买房成本将增加。
但事实证明,这是谣言,因为买房契税优惠政策依然是继续执行的,并没有取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也就是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
公告还明确,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9月1日,契税法正式实施。由于契税和购房的税费成本关系比较大,科学准确理解此次税费政策,非常有必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刚需买家购房税费成本不变。此次政策对于住宅类或居住类的住房交易,并没有涉及税费的调整,与过往没有变化。换句话说,虽然税法中提及了契税3%等内容,但是其实那是针对非住宅方面的各类交易规定的。
江门契税适用率保持3%
据文件内容显示,自今年9月1日起,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跟原来一样,继续保持3%。
那么,江门是什么情况呢?买房成本是否会增加?
据乐居了解,目前江门的税率和优惠政策都保持不变。
购房90平方米以下,按税率1%征收;90-144平方米,按税率1.5%征收;144平方米以上或者二套,按税率3%征收。与此前征收的税率一致。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契税法的实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它不会增加市民的购房成本,对于网络谣言,市民切勿轻易相信。
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国家目前采取的政策仍然是“房住不炒”,此次政策的平稳性也体现了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稳定机制。
具体变化详情请看下表:
来源:乐居买房
作者:文婷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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