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物业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超12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2.2w阅读 2021-08-10 08:13

  乐居财经 彦杰 8月10日,浙江金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成物业”)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127891元,立案日期位2021年8月9日,案号为(2021)浙0110执6934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8月5日,金成物业还曾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钱某、王某,被告为金城物业。金成物业曾共涉法律诉讼219起,其中,司法案件126起。

  企查查显示,金成物业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沈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停车服务、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等。浙江金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51%,杭州拓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本投资”)持有该公司股份49%。拓本投资则由浙江金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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