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才购房”新政出台!这些人员享本市居民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太原市房产交易中心 1.0w阅读 2020-09-28 17:22

  从太原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太原市发布《关于推进人才购房“放管服效”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太原市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通知的,在太原购房可以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户籍家庭同等购房待遇。

  具体适用对象:

  ①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人才购房不设置年龄限制。

  ②留学归国人员;

  ③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

  通知规定:

  上述人才未落户前,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刚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后,即可办理相应的购房手续。其中,人才配偶、子女、父母购房的,还需提供户口簿信息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上述改革事项暂试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太原“人才购房”新政出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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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太原市房产交易中心

来源:太原市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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