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因合同纠纷起诉淮南永嘉等公司 涉案金额14亿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111阅读 2020-09-10 16:00

  乐居财经 王鸿 9月10日,粤泰股份发布关于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近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爱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合肥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合称为“被告方”)合同纠纷事宜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皖04民初173号。

  公司同时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方部分银行账户,并查封仁爱公司所开发的淮南恒大御府项目的700余套在售商品房。

  原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公司”)系仁爱公司原股东(公司和江龙公司原分别持有仁爱公司90%和10%的股权)。2017年3月22日,原告及江龙公司控制的仁爱公司与第一被告永嘉公司签订《淮南天鹅湾(中校区)项目转让协议》,约定仁爱公司向永嘉公司整体转让安徽理工大学中校区项目(以下简称“中校区项目”)。为实现上述项目交易目的及完善项目后续处置手续,2017年4月6日,原告及江龙公司配合永嘉公司又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仁爱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永嘉公司。

  2017年3月31日,仁爱公司依约交付前期100亩项目土地,4月11日,仁爱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5月5日,原告收到仁爱公司的两笔汇款,分别为979,861,012.10元及134,346,487.90元,合计1,114,207,500元。

  2017年9月13日,永嘉公司、仁爱公司共同发函给粤泰公司,确认两公司应付公司及关联子公司款项2,228,415,000元,已付1,114,207,500元,未付款1,114,207,500元。2018年12月5日,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将中校区项目资产按现状交付于仁爱公司,故永嘉公司与仁爱公司应于2018年12月6日向粤泰公司支付剩余未付款11,14,207,500元。但截至起诉之日,永嘉公司除代粤泰公司向第三方支付5,000万元以外,仍有1,064,207,500元未予支付。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第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款1,064,207,5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37,353,777.5元(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8年12月6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请求判至款清之日止)。

  2、判令第三被告对第一项诉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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