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也限贷 第三套不能贷切勿冒险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信息时报 724阅读 2020-03-12 16:17

限购也限贷 第三套不能贷切勿冒险

  根据广州目前的政策,第三套的购房贷款政策并未发生变化。若在二手房买卖履约过程中,除金融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外,因贷款不成功或贷款额度不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是需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为改善住房的需要,高女士委托中介公司在天河北寻找房源。在购买房屋前,高女士认为自己虽然在越秀区和增城区各有一套房屋,但都是全款购买,没有贷款记录,且增城房屋不纳入限购套数,她在广州市内还能再购买一套房屋。对于购房贷款的问题,高女士认为只要符合限购,贷款也应该可以申请的,只是属于第二套,只能贷三成。

  找到合适的房源后,高女士很快跟卖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后,高女士就贷款问题,致电银行客服咨询贷款问题,银行回复根据广州市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如属于本市的第三套房屋将不发放贷款。当晚,高女士致电业主告知相关情况,业主认为高女士故意不履行合同,如不能按约定购买则要追究其违约责任。高女士则认为其在签约前已多次询问中介公司,并在向银行了解情况后当天即告知业主需解除合同,不应负任何违约责任。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最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限购限贷政策发布实施多年,通过广泛的宣传已有一定的普及。在现有的司法判例里,对于购房者应当知道或了解限购限贷政策作为案件审理的基础,因此作为购房者本身,高女士是需要了解一定的限购政策,故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履行,高女士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最终法院支持了业主没收高女士定金的主张。

  在此,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广州购房限购限贷政策已实施多年,并多次作出调整,限购限贷政策文件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也是环环相扣。根据2016年10月4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16〕146号 )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2017年3月17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明确强调限贷政策仍按此前的执行。因此对于第三套的购房贷款政策并未发生变化。若在履约过程中,除金融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外,因贷款不成功或贷款额度不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是需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在签约前,对于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政策、贷款资格等,可向银行或专业机构咨询确认。(来源:信息时报)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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