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亚洲)携合肥国嘉成立项目公司 开发巢湖温泉度假项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72阅读 2019-06-24 19:34

  乐居财经 陈晨 6月24日,华侨城(亚洲)(03366.hk)披露有关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巢湖收购及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合营安排。

  据悉,于2019年5月15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华侨城港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港亚”)与合肥国嘉已共同投标并竞得位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巢湖之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1.3亿元。

  该地块位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开区金巢大道北外环路交口西北侧、岠嶂山路以南,总地盘面积为413,878.66平方米及估计总建筑面积约为460,400平方米。预计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41,388平方米。该地块分别指定作商业及住宅用途,年期分别为40年及70年。该地块临近巢湖市政府、巢湖火车站以及安徽省唯一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周边环绕若干当地著名景点。预期该地块将被开发成国际高品质温泉度假目的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物业、酒店、水公园及商业街。

  于2019年6月3日,华侨城港亚与合肥国嘉订立协议成立项目公司,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将受让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由华侨城港亚及合肥国嘉按51%及49%的比例分别出资人民币2.04亿元及人民币1.96亿元。

  除初始注册资本外,合营伙伴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支付土地收购成本及项目开发的融资。

  项目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应由华侨城港亚提名,两名由合肥国嘉提名。项目公司董事长应为华侨城港亚提名的董事,并担任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的董事会副主席由合肥国嘉提名。项目公司的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各自任期均为三年,并合资格于三年任期届满后重选连任。

  项目公司将委任两名监事,分别由华侨城港亚及合肥国嘉委任一名。每名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并合资格于三年任期届满后重选连任。

  华侨城(亚洲)表示,巢湖市位于长三角经济腹地,该地块位于巢湖全域旅游核心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董事认为土地收购事项提供良好投资机会,令本集团得以扩大其土地储备,继而提升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规模。

  此外,华侨城(亚洲)还表示,合肥国嘉拥有房地产项目投资及文旅私募股权投资经验。其控股股东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金融控股集团,具有丰富的房地产项目投资经验并拥有资金优势。透过与合肥国嘉合作,本集团可以发挥多年在大型综合开发项目的开发及运营经验,扩大资金来源,实现优势互补。董事相信合作可提升项目发展的效率及成效,从而为本集团带来更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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