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319户农村贫困家庭喜提“新房”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江苏经济报 1844阅读 2019-06-19 16:32

  今年2月,我市制定下发《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为消除农村贫困家庭危房定下任务表。记者昨天从市建委了解到,截至5月底,全市除高淳区1人已去世、栖霞区1人搬与父母同住放弃危房改造外,其余1319户已全部完成改造。昔日屋漏墙裂的农村危房,被质量过硬、生活设施齐全的“新房”取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市领导还多次深入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调研。

  身体残疾的高淳区漆桥镇荆溪村村民邢照春,清楚地记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敬华到他家调研的情景。“那是去年12月27日,张书记来到我家,看到开裂的墙体、黄土返潮的地面,他交代说,这样的危房应该翻建,让我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子。”邢照春说,今年初他家被列入拆除新建的改造名单,3月,新家落成,周围的邻居纷纷前来道贺。

  记者在邢照春家看到,房间内黄土地变成了水泥地,新式吊顶、吸顶灯和白色的涂料让家里显得特别亮堂。厨房里加装了抽油烟机和洗碗池,浴室里有浴缸、热水器、洗手池等设施。“从快要倾倒的破房子,到现在这样漂亮的新家,真的像做梦一样。”邢照春的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他说,今年各级政府补助总共5.4万元,60多平方米的房屋翻建自己只掏了两三万元,“欢迎市领导再来我的新家做客!”

  “缺了农村这一环,不叫全面的高质量发展。”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应改尽改”,2018年10月起,市建委会同市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布置开展调查摸底。经各区认真梳理,全市共有1321户符合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条件,覆盖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由于我市没有省级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此贫困家庭锁定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3类对象。补助标准也大大提高,翻建房屋各类补助从2.9万元提高到5.4万元,维修补助提高到2万元。

  为了体现服务意识,各区树立“农户最多跑一次”的理念,由村(社区)两委专人进行代办,农户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即可,而对没有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则直接上门服务,全程代办。为了抓好质量管控,市建委与各区联合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各区建设局、镇街、村居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和部分建筑工匠共518人进行业务培训。各区建立健全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包干到户。

  为加快推进,确保实效,各区在危房改造中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多策并举。江北新区同步整治农户周边环境,进行村庄道路出新、水系环境改善、公共空间改造,提升了危房改造的整体效果和品质。高淳区设计了4种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发动农户互帮互助。江宁区围绕“精准”原则,严格审核审批,确保不错不漏,同时鼓励农户使用农民住宅设计图集,并推行“设计上门”,方便了群众,凝聚了民心。浦口区加快工作节奏,率先完成了改造任务,实现了开门红。六合区组织政企对接,鼓励辖区建筑总承包企业出资带料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区内4家企业捐资4.4万元,帮助4户农户实施改造,减轻了农户负担。

  2月份部署任务,5月底全部完工,高效率的背后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发挥的作用,也是市、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结果。建设部门主动牵头抓总,财政部门积极做好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工作,民政、扶贫、残联认真指导抓好身份认定工作,规划部门悉心指导抓好建房审批工作,市残联拟对245户下肢残疾、盲聋等残疾人家庭同步建设安装无障碍设施,并给予每户不超过0.35万元的资金支持。

  市建委负责人表示,我市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下一步将全力抓竣工验收、抓资金拨付、抓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农村危房改造的完成不是终点,我市将继续关注农村贫困家庭情况,对新增危房及时改造,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南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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