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收到法院判决 控股子公司应返还7662㎡土地使用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098阅读 2019-05-31 20:32

  乐居财经 耀儒 5月31日晚间,武汉中商(000785.SZ)发布公告,公司昨日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控股子公司武汉销品茂作为被告,应向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位于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武国用(2010)第308号”)。

来源:武汉中商公告来源:武汉中商(000785.SZ)公告

  公告显示,此西南角地块未进入武汉销品茂的帐目,武汉销品茂从未对该地块及地块上住户行使、承担过任何权责,不会影响武汉销品茂独立经营能力和资产的完整性。并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上述遗留问题,有利于武汉销品茂资产明晰,以及该地块实施城中村改造,将对武汉销品茂的外围环境有明显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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