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楼市迎来“小阳春” 二手房成交量增四成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地产中国 641阅读 2019-03-21 14:45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2019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天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为100.4,环比上涨0.4%,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为100.5,环比上涨0.5%。天津市新房、二手房均出现小幅上涨,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2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5%。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计,今年1月至2月,全市二手房成交约180余万平方米,同比增长近40%。今年前两个月,我市房屋交易量已提前达到旺季水平,小阳春暖意十足,预计后续市场将继续保持理性升温态势。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从我市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保持了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合理增加新建商品住房和长期租赁住房供应,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适应城镇居民多元化住房需求。

  结合前两个月的成交数据,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苏浩分析,今年1月至2月,受多重利好因素影响,我市住房交易市场呈现活跃态势。宏观政策方面,国家提出要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一城一策、因城施策,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解决问题,这预示着地方政府将有更大的自主权,调控政策可能更加灵活、精准;金融信贷方面,多家银行下调房贷利率,此前上海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均推出首套房贷基准利率,近日农业银行也出现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的政策,购房成本进一步降低;购房需求方面,天津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优势显著,人口吸引力不断增强,购房需求潜力较大。此外,近日北京市出台的公积金新政提出,在京无房到津、冀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对天津房地产市场也将产生积极作用。

       (来源:天津日报)

来源:地产中国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