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110余家陶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陶瓷资讯 410阅读 2019-02-22 20:49

  2月20日,陶卫网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2月22日2个多月全国各地有110余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涉及20个省份。此次名单中,广东、辽宁、江西、四川省的陶企较多,其中,广东省有25家。此外,有陶企的失信累计次数高达30次。

  据统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上榜原因多为债务纠纷,欠款不还,大部分为拖欠供应商货款、拖欠工资、欠银行贷款以及拖欠融资租赁租金等,也有企业涉及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其中,最高拖欠货款达10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告,其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该《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就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起,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

来源:陶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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