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2015年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完毕 再显优质偿债能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700阅读 2018-10-15 17:06

  此前,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2018年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95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已于8月8日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为25亿元,全场认购倍数2.13倍,边际认购倍数3.32倍,期限为2+1年期,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AAA,发行利率5.46%,为同期可比最低。不久前,第二期境内公司债券于9月19日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为8.75亿元,票面利率6.39%,年期3+1年。

  据悉,旭辉完成2018年上述两期债券发行,旨在实现以同等额度偿还2015年发行的债券。9月14日上交所公告显示,根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15 旭辉 01”持有人于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2018 年 9 月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 旭辉 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其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5 旭辉 01”(债券代码:122486)回售有效登记数量为 33,744,380 张,回售金额约为 33.74亿元。

  此外,公告显示10月15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得益于此前2018两笔小公募债的成功发行,旭辉集团已如期完成回售资金的全部发放。顺利完成33.74亿的债券回售,充分体现旭辉一贯的财务稳健作风与资本市场认可,也进一步展示旭辉对到期债务的管理能力。正如旭辉集团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杨欣所言,“旭辉财务管理上十分注重债券的久期安排和利率匹配,借此来进一步优化旭辉的债务结构与债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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